关于征集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167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定于4月初召开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为全面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双代会”代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倾听呼声、汇聚民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谏言献策。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党发〔2016〕62号)要求,现就做好本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双代会”提案的征集与处理过程全部在电子提案系统中完成。代表通过学校校园网主页“专题网站”中的“双代会”专题网站,点击“双代会提案系统入口”按钮,即可进入电子提案系统。请各位代表在撰写提案前,认真阅读《“双代会”提案操作流程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二、每份提案需要有2名或2名以上代表附议,代表可以自觉主动参加附议,也可以受提案人邀请自愿附议。提案内容需经代表团团长审核后方可提交。附议人数少于2人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三、提案应严格按照一事一案的方式提出,要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准确;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提案;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5.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具体问题的提案;

6.一案多事,或内容不确切,事实不清楚,笼统,抽象,缺乏具体内容的提案;

7.其他经审查不能立案的提案。

五、各代表团要充分利用好电子提案系统,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按时提出提案。提案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8日17:00前(3月18日前需完成代表提交提案,代表团团长审核等流程)。电子提案系统使用咨询电话:86390048

附件:(见校园网“校内通知”栏目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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