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281

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已经选举产生。请各代表团在团长的主持下,认真做好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委”)委员预选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1.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熟悉学校教育和管理规律,具有分析判断和解决学校建设中重大问题的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2.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各项决定,熟悉学校教育和管理规律,热爱学校工会工作,具有履行基层工会组织各项职能、维护教职工权益的素质和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熟悉国家、工会的财经法规、制度。

3.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教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工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全校范围内的工会会员中推荐产生。

二、委员的名额

1.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大会正式选举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由31名委员组成,按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5%的比例要求,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33名。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的方式产生,经各代表团差额预选后,确定出31名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委员。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教师代表占多数(含双肩挑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大会正式选举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和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由19名委员组成,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按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5%的比例要求,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20名,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8名。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的方式产生,经各代表团差额预选后,确定出19名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和7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20%。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委员应占一定比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为有利于代表会员群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其中,会计、审计和经济管理等专业技术方面的人员须占相当比例。

三、委员推荐办法

1.推荐“三委”委员预选候选人,以各代表团为单位,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组织全体代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双代会筹备工作综合组汇总推荐名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教职工意见,提出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各代表团讨论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筹备工作综合组根据各代表团的讨论意见,提出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 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3.各代表团组织差额预选,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

4.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批后,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代表团严格按照以上推荐办法及人数,按照酝酿推荐、预选日程表(附件1),推荐出“三委”委员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2)。

2.请各代表团将团长签字后的“三委”委员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纸质稿(附件2)于316日(星期)下班前报送到双代会筹备工作综合组(校工会,西区新主楼E1904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ongh@hrbust.edu.cn 

咨询电话: 86390047、 86390050


 附件:见校园网“校内通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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